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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百余万国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

1999-06-1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6月15日电(记者吕贤如)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《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》显示,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,劳动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:全年共有609.9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,再就业率达到50%;去年全国从业人员69957万人,比上年增加357万人;1998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71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.1%。

除西藏未统计外,去年底,全国企业下岗职工892.1万人,比上年底减少258.9万人。全国国有企业(含国有联营企业、国有独资公司)下岗职工610万人,比上年底减少24.3万人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有603.9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,其中,80.5%的人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,93.2%的人领到生活费。到1998年底,全国已有26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石油、航空、铁道等6个行业出台了再就业培训实施方案,全年培训下岗职工390万人,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试点城市已达200个。

公报显示,1998年,城镇从业人员20678万人,比上年底增加471万人,其中,私营个体从业人员3232万人,在岗职工人数12336.5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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